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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超充自2月20日起将收取超时占位费

时间:2021-02-09 10:11:30  来源:泉州汽车网  作者:泉州汽车网

  近日获悉,为保障充电站有序运营,改善车主停车充电体验,小鹏超充自2021年2月20日起将调整小鹏超充品牌自建站收费标准,主要调整针对于“超时占位费”及“充电服务费”,具体细则如下:

  一 充电服务费固定为0.6元/度,该收费不影响免费充电服务或电卡正常使用。

  二 超时占位费固定为1.0元/分钟,计费开始时间在车主结束充电后的(不含)30分钟后。还请车主在结束充电后尽快驶离充电车位,以免带来费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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