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泉州汽车网 >> 新闻中心 >>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浙江杭宣高速公司被罚 >> 正文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张頔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浙江政务服务网获悉,6月5日,其公示了浙江杭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称“杭宣高速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案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桐旧县罚决字﹝2025﹞第00000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其主要违法事实为:当事人杭宣高速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旧县街道旧钟线鸿儒村实施了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桐庐县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857平方米土地;2.责令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拆除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857平方米土地上的设施,恢复土地原状;3.对占用的857平方米示范区基本农田处以每平方米25元人民币的罚款,计21425元(857平方米x25元/平方米=21425元)。
据悉,杭宣高速公司属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是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交投官方网站介绍,浙江交投是省级交通类国有全资公司,其作为浙江全省综合交通投融资主平台和综合交通建设主力军,统筹承担全省高速公路、铁路、重要的跨区域轨道交通和综合交通枢纽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管理职责,并积极参与市县主导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浙江杭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叶楠。全资持股该公司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则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316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高浩孟。
产经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3242
公司简介 | 商业合作 | 广告中心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 2022 WWW.QZQC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泉州汽车网、大泉州汽车网 版权所有